也無 法負荷。而為了促銷其產品,瑞士官方於是成立了專職的檢測中心叫Swiss Official Chronometer Testing Authority(COSC),並由Swiss Calibration Service of the Swiss Federal Metrology Bureau(SCS)證明其公正性。經由COSC檢測通過的手錶稱為CH RONOM ETER(天文臺表),每一支的機芯都有獨立編號及證明文件,代表其具有一定的準確性。
瑞士制造:根據瑞士“錶類‘Swiss’標認使用條例” (Ordonnance réglant l\'utilisation du nom «Suisse» pour les montres或Swiss Ordinance on Use of the Identification Character Swiss in Watches)的第1條款,隻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,方可在外錶使用“Swiss made”、“Swiss”或其它含“瑞士”一詞的錶達方式,即:機芯為瑞士產﹔組裝在瑞士完成﹔生產者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。
“錶類‘Swiss’標認使用條例”在1971年公布,並於1992年加強實施後至今,但瑞士鐘錶工業聯合會 (Federation of the Swiss Watch Industry)在2007年6月就進一步嚴格“瑞士制造”使用標准的新方案進行錶決。該方案主要涉及瑞士手錶及其機芯:手錶方面,機械手錶至少80% 的制造價值應在瑞士完成,電子手錶至少60%。此外,構造和原型(construction and prototype)應在瑞士進行。機芯方面,至少80%的構成部件的價值應在瑞士完成,電子機芯的比率為60%。
Mi 日差:在觀察錶之狀態並在24小時後之差值。
M 平均日差:前十天日差平均值。
V 平均日差變化絕對值:取前十天每兩天之日差間差值的算術平均值。
Vmax.最大日差變化絕對值:取前十天每兩天之日差間差值的最大組之值。
D 不同位置日差變化值:第1、2天與9、10天平均日差之差值。
P 日差最大誤差絕對值:前十天日差值與平均日差最大之差值。
C 溫度影響值:第13天(38度C)與11天(8℃)所求之每度日差變化值。
R 終始日差:最後一天與第1、2天平均日差之差值。